【制藥網 政策法規】6月29日,浙江省發布《浙江省提升藥品集中采購平臺功能 推進醫保藥品支付標準全覆蓋改革方案》。其中明確表示,對于未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要想新進入浙江市場,需在同劑型產品至低價的基礎上再降30%或在原研藥價格基礎上再降一半。簡單來說,就不高于同劑型產品至低價70%、原研藥49%。
除此之外,浙江還將對平臺內在線交易產品,建立市場化退出機制,通過開展帶量采購、實行小單元同品規競價、制定同通用名單一醫保支付標準等多種方式予以退出。9月1日起,該項改革方案將正式施行。
從該項掛網規則來看,這項方案將利好一類新藥、通過一致性評價的品種,其既提供了企業自主掛網的機會,價格方面也基本遵循全國低價限價原則。業內人士分析后認為,這一價格要求或將對藥企和醫藥市場產生雙面效應,對于新進入品種來說,只有大幅降價才能有機會進入市場。而隨著新進入品種的降價,或將拉動同通用名已掛網品種的價格調整。
從整體來看,這項方案意味著對于未通過一致性評價的仿制藥來說,要想新進入浙江市場,降價將是大勢所趨。事實上,近年來未過評仿制藥掛網需大降價在各地已經呈現出常態化趨勢。據不完全統計,截至目前,浙江、湖南、廣西、福建、天津、河北、吉林、遼寧、陜西、甘肅等多省已陸續發文,對未通過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的品種采購做出明確規定。
例如去年7月12日,江西省醫藥采購服務中心發布《關于公示調整未通過仿制藥質量和療效一致性評價藥品采購價格的通知》稱,經江西省醫療保障局同意,擬將一批未通過仿制藥質量與療效一致性評價藥品的采購價,調整至該品規通過品種的至低價。
今年3月20日,為保障臨床用藥需求、降低藥品價格、減輕患者用藥負擔。三明聯盟聯合采購辦公室發布《藥品帶量采購文件》,宣布對非一致性評價藥品實施帶量采購。文件明確提出,試點將堅持“聯合采購、量價掛鉤、去除灰色、價格真實”的原則,參考福建省各片區、聯盟城市的藥品采購價格作為限價,對未納入國家帶量采購的藥品開展。
除了以上省市外,4+7試點地區如上海、北京等也都明確表示未過評品種采購價須低于集采價格。實際上,當前的形勢已經非常清楚。不管是從各地關于未過評品種的處理方案來看,還是從第2輪4+7中透露出的關于未來集中采購的趨勢來看,仿制藥質量與療效一致性評價都是一個不得不做的事情。
總的來說,對于絕大部分的仿制要而言,通過一致性評價將會是接下來進行一切市場行為的合法基礎。而一批未過評的品種注定將在接下來不久的時間里面臨市場大潰敗,甚至是出局。因此,企業必須要開始未雨綢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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