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藥網 政策法規】8月5日,四川省醫保局印發《四川省醫療保障支持中醫藥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從支持中醫藥機構納入醫保定點范圍、支持中醫藥服務項目納入醫保范圍、推進中醫藥服務醫保支付方式改革、推動中醫藥服務價格改革等方面出發。
其中,值得一提的是,《通知》還要求實行按疾病診斷相關分組(DRG)付費、按病種分值付費(DIP)的統籌地區,要對中醫藥醫療機構調整系數,推進中醫DRG分組,并納入DRG點數付費管理。
同一時間,廣東省中醫藥局網站也發布了《廣東省中醫藥條例》(簡稱《條例》),要求進一步遴選中醫優勢病種,建立全省統一的中醫治療病種按病種分值付費庫。
據了解,《促進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意見》中曾明確提出,醫療服務價格調整要點考慮中醫等體現醫務人員技術勞務價值的醫療服務價格”、“健全符合中醫藥特點的醫保支付方、批遴選中醫優勢明顯、治療路徑清晰、費用明確的病種實施按病種付費,合理確定付費標準”等內容。因此,對于以上文件,業內普遍認為,這是目前各地都在積極探索、努力開展按病種付費支付方式改革的縮影。
除了以上省市外,近年來其實已有不少地區也都已發布過相關文件。如2020年3月,江蘇省南京市舉行支持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座談會暨新聞發布會,出臺基本醫療保險支持中醫藥傳承創新發展的實施辦法,探索按中醫特色病種付費、對中醫類醫院實行醫保結算傾斜,降低臨床療效顯著且定價合理中藥自制劑的個人自付比例。
這一實施辦法明確,將建立科學合理的中醫醫療服務價格動態調整機制,優先提高針刺、灸法類、推拿療法類、中醫肛腸類、中醫骨傷類、中醫外治等體現技術勞務價值服務項目的價格。
同年11月,建省醫保局和福建省衛健委也聯合印發《關于省屬公立醫院第五批按病種收付費有關問題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推出42個中醫病種在省屬公立醫院實施第五批按病種收付費改革。
《通知》顯示,12月1日起,在福州省屬公立醫院機構,凡主診斷、主操作符合病按種收付費管理規定的基本醫療保險參保患者及自費患者住院均納入按病種收付費范圍。另外,《通知》還要求衛健和醫保部門要加強按病種收付費管理,開展中醫病種服務質控,進一步規范診療行為。
從整體來說,這些文件對推進醫保支付制度改革和醫保資金的有效使用將起到一定作用,業內預計,未來圍繞中醫藥制定中醫單病種付費制度或直接關系到院內市場品種格局,并還將進一步推動院內中醫藥市場大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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