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藥網 行業動態】罕見病,并非特指某種疾病,而是患病率極低的一大類疾病的統稱,一般為慢性,病情嚴重,多數不加干預會導致死亡;難診難治,95%罕見病無治療藥物;患者負擔重,治療費用高。在我國的罕見病,有80%以上是基因缺陷所導致的遺傳病。其治療藥物一般被稱為“孤兒藥”。由于患者少,在正常的市場條件下很難靠銷售回收高額的研發投入,因此治療罕見病的藥難買且價高。
近年來,我國不斷探索建立罕見病用藥保障機制。自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建立以來,醫保部門高度重視罕見病患者的醫療保障工作,國家層面先后發布了5版醫保藥品目錄,目錄內藥品數量從1535個增加到2709個。通過調整醫保目錄,實現了用藥保障范圍不斷擴大和目錄結構的優化。
目前,絕大多數罕見病對癥治療藥品以及血友病、特發性肺纖維化、漸凍癥等罕見病用藥已被納入醫保目錄。2019年,國家醫保目錄調整中重點考慮罕見病等重大疾病治療用藥,又將原發性肉堿缺乏癥、青年帕金森、肺動脈高壓等罕見病用藥也納入醫保目錄。
據不完全統計,在121種罕見病治療藥物中,在我國上市且有適應癥的有50多種,其中40多種藥物已納入國家醫保藥品目錄,且價格出現大幅下降。
不過,盡管越來越多罕見病藥物被納入醫保,但距離已經明確的7000多種罕見病來說,這些藥物仍然杯水車薪。據悉,目前我國罕見病患者大約已超2000萬人,每年新增患者超過20萬,用藥需求龐大。另外,由于罕見病藥物尤其是一些天價藥,如何通過準入談判的方式進入醫保,也尚未有統一的標準。
對此,業內專家認為,罕見病特點就是患者數量低、研發成本高、價格高,不能僅僅通過降價來解決藥物價格問題。如果一味降價,且價格降幅過大的話,企業后續將會沒有再研發的動力。
要解決罕見病藥物可及性問題,一方面要讓企業能夠降低成本、追求合理的利潤,另一方面也要建設合理的報銷體系。如可以基于個體療效,探索罕見病高值新藥支付方式。讓醫保局與藥監局、衛健委等聯動,根據臨床試驗數據設立個體水平療效指標,讓所有接受治療的罕見病人必須登記國家罕見病診療注冊系統才準以報銷等。
另外,也有多位分析人士認為,解決罕見病藥物可及性問題,不能把解決罕見病藥物的支付問題,全部推給醫保,醫保無法承擔如此高昂的價格,而是要探索多種支付方式。
總的來說,要想解決罕見病藥品的保障,一是全國要建立統一的特殊罕見病藥品專項保障計劃;二是多渠道籌資,形成統一的資金盤子;三是政府社會聯動,確定合理的管理模式;四是開展集中采購談判,降低藥品價格;五是制定相關配套政策。這樣通過多種保障方式,才能更好,更長久的減輕罕見病患者用藥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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