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藥網 行業動態】近日,國家發布了《關于加快醫學教育創新發展的指導意見》。其中對繼續醫學教育學分認證、推進繼續醫學教育創新發展等提出要求。
其中,值得注意的是,按照要求,醫務人員繼續醫學教育的情況將被納入年度季度考核,在經費方面,用人單位需要加大投入、依法依規提取和使用職工教育經費,在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價中,須突出品德、能力和業績導向,強調臨床實踐等業務工作能力,破除唯論文傾向。
對此,業內認為,在醫務人員的繼續教育和評職稱方式巨變之下,過去飽受詬病的假借學術會議、贊助、捐贈行 賄,以及論文造假、代寫、代發等亂象,以及藥企的帶金銷售行為都將失去生存空間。
事實上,醫藥行業帶金銷售等頑疾由來已久,此前就有諸多醫療機構或其工作人員因收“回扣”被媒體和公眾關注。在業內人士看來,醫藥領域失信行為之所以長期存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為缺少制度約束,失信成本過低,對失信行為的懲罰不到位等原因。
目前,中國醫藥行業正處于轉型升級的關鍵時期,在創新、質量與合規成為醫藥產業發展的主旋律下,近年來國家開始加大力度打擊醫藥行業的違法、違規行為。特別是從2018年國家衛健委、國家醫保局等九部委聯合印發《2018年糾正醫藥購銷領域和醫療服務中不正之風專項治理工作要點》之后,各省市都陸續發布了醫藥購銷反腐文件,反腐高壓持續。
總的來說,從4+7帶量采購,到打擊騙保,到DRGs試點,到聯手財政部核查77家藥企財務問題,重點瞄準銷售費用,再到建立懲戒體系,配合藥品集采、藥價談判等政策,其實都是國家致力于從源頭打擊商業賄賂所采取的舉措。而這些舉措也意味著,國家正在織起一張大網,從源頭建設中國醫藥市場誠信體系,抑 制醫藥商業賄賂行為,同時著手進行醫藥招標采購領域的變革。
對此,業內人士認為,在全新的政策大環境下,對于醫藥行業所有企業而言,一旦出現任何不合規的行為,無疑都是踩雷,甚至斷送自己的未來。因此,醫藥企業需要從長遠打算,布局產品線,謀求未來,同時也要時刻根據政策變化適時調整營銷策略,隨波逐流。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