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藥網 行業動態】近日,國家藥監局綜合司公開征求《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藥品零售連鎖附錄(征求意見稿)的意見,擬加強連鎖藥店管理。根據征求意見稿,對藥品零售連鎖企業的人員配備有明確要求,包括企業總部應具備質量管理、藥品采購、財務管理、教育培訓、人員管理等職能。
另外,連鎖企業應按《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規定配備足夠的執業藥師或者其他藥學技術人員,并建立制度確保執業藥師或藥學技術人員在職在崗履行藥品質量管理與藥學服務職責等。其中,對于不同崗位人員還有不同的學歷等配備具體要求。
從以上可以看出,國家對于藥店行業,包括連鎖藥店管理的要求正在變得越來越規范和細致。業內人士分析認為,這主要是因為過去,醫院市場一直是處方藥的主要銷售市場。但如今隨著集采政策的推進,藥企將通過以低價換存量的原則競爭,中標企業獲得大部分全國主要的公立醫院銷售市場,而未中標企業失去分羹的機會。因此,為了提高品種銷售份額,院外的零售市場 也就成為了這些藥企爭奪的新陣地,其中曾被視為“雞肋”的藥店市場也開始越來越受到關注。
在這樣的背景下,藥店行業理所應當的就迎來了越加嚴格的監管。在嚴管下,多地藥店被查處的消息不斷傳出。例如,8月17日,浙江省湖州市德清縣公布了《德清縣藥品流通環節飛行檢查和處理情況公告》。根據有關要求,德清縣市場局于2020年1月至7月組織對縣內36家藥品經營企業(藥品連鎖總部2家、零售連鎖門店23家、零售單體藥店11家)進行了飛行檢查。飛行檢查結果顯示,36家或多或少存在問題,其中有34家藥品經營企業被要求限期整治,2家藥品經營企業被查處。
具體來看,被要求限期整治34家企業主要涉及拆零銷售記錄不規范、執業藥師配備不合理、個別外用藥與內服藥混放、個別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混放、藥品(如開塞露)未按說明書要求避光陳列、藥柜缺少類別標簽等問題。
目前,顯而易見的是從國家到地方,對零售藥店的監管正越來越嚴格。而根據《全國零售藥店分類分級管理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出,到2020年,全國大部分省市零售藥店分類分級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到2025年,在全國范圍內統一的零售藥店分類分級管理法規政策體系基本建立來看,5-10年內,中國的藥店至少先要被淘汰掉1/3。
對此,業內預計,未來不具備生存能力的單體藥店將逐漸被淘汰,或被連鎖藥店合并、收購,“大魚吃小魚”的現象會繼續,同時藥品零售行業集中度將不斷提升,逐漸走向連鎖化、規范化。而如何在新的政策和環境下,在保住利潤空間的同時滿足患者專業服務的需求,將是藥店需要思考、急需解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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