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藥網 行業動態】根據數據統計,2025年中國藥企license out交易呈爆發式增長趨勢,共產生150筆交易,總交易金額共計1.04萬億元,同比增長155.7%。其中,交易金額大的企業涉及啟德醫藥、恒瑞醫藥、信達生物、三生制藥、晶泰科技、舶望制藥、石藥集團等。
據悉,啟德醫藥與美國紐交所上市藥企Biohaven和韓國創新生物技術企業AimedBio達成了一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合作協議,該協議總金額超過130億美元。
根據協議,啟德醫藥將向Biohaven授予其ADC藥物GQ1011的全球開發和商業化權利。資料顯示,GQ1011是一種針對FGFR3的創新ADC藥物,已獲得美國FDA的臨床試驗批準,展現出巨大的治療潛力。此外,啟德醫藥還將通過其創新的生物偶聯技術平臺,授權Biohaven及其合作伙伴Merus在未來五年內針對18個特定靶點開發新的ADC藥物。此次合作還包括啟德醫藥與AimedBio之間的多靶點ADC藥物開發協議。雙方將利用啟德醫藥的先進偶聯平臺技術,共同推進更多創新靶點和疾病領域的ADC藥物研發。
恒瑞醫藥與葛蘭素史克公司(GSK)達成合作協議,雙方將共同開發至多12款創新藥物,潛在總金額約125億美元。其中,恒瑞醫藥將自主研發的PDE3/4抑制劑創新藥HRS-9821的全球獨家權利有償許可給GSK。
資料顯示,HRS-9821目前正處于臨床開發階段,可用于治療慢性阻塞性肺病 (COPD),作為輔助維持治療,無需考慮既往治療方案。該藥物已在早期臨床和臨床前研究中顯示出強效的PDE3和PDE4抑制作用,可顯著增強支氣管舒張效應并產生抗炎作用。此外,HRS-9821還有望開發為便捷的干粉吸入劑(DPI)制劑,與GSK現有吸入制劑產品組合形成戰略性契合。
信達生物與武田制藥達成重磅全球戰略合作,共同加速推進信達生物新一代IO與ADC療法的全球開發,打造癌癥治療方案。本次合作交易總額最高可達114億美元。本次合作包括兩款后期在研療法IBI363 (PD-1/IL-2α-bias)及IBI343 (CLDN18.2 ADC),以及一款早期研發項目IBI3001 (EGFR/B7H3 ADC)的選擇權。
據悉,武田對 IBI363、IBI343 期待非常高,分別給出460億、80億美金的潛在市場估值,并視其為公司實體瘤領域突破的重要抓手。武田還向市場明確了全球臨床計劃,表示雙方正加速啟動全球三期臨床。
三生制藥與輝瑞達成交易,雙方合同總額高達60.5億美金。本次交易中,三生制藥向輝瑞獨家授予公司自主研發的 PD-1(程序性細胞死亡蛋白 - 1)/VEGF(血管內皮生長因子)雙特異性抗體 SSGJ-707 在全球(不包括中國內地)的開發、生產、商業化權利。
資料顯示,SSGJ-707是三生制藥基于 CLF2平臺開發的一款具潛力的靶向 PD-1/VEGF 雙特異性抗體。其獨特之處在于可同時抑制 PD-1 和 VEGF 雙靶點,在腫瘤治療領域展現出了突出的效果。從Ⅱ期臨床階段性分析數據來看,在非小細胞肺癌(NSCLC)患者的治療上,SSGJ-707 無論是單藥使用,還是與化療聯用,均獲得了優異的客觀緩解率(ORR)和疾病控制率(DCR),展示出顯著的抗腫瘤活性和良好的安全性。2025年 4 月,SSGJ-707 已獲國家藥監局突破性治療藥物認定,適應癥為一線治療 PD - L1 表達陽性的局部晚期或轉移性非小細胞肺癌(NSCLC)。此前,該產品也已獲得 FDA 的 IND 批準,且除了非小細胞肺癌外,其用于治療結直腸癌、婦科腫瘤等領域的臨床研究也在穩步推進中。
此外,晶泰科技與Dovetree達成合作,利用其AI+
機器人平臺為Dovetree選定的多個針對腫瘤、自免、CNS、代謝領域的靶點,發現和開發小分子及抗體類新藥,合作總金額高達59.9億美元。舶望制藥與諾華再次達成一項新戰略合作協議,雙方共同開發多項心血管產品,涉及多款siRNA藥物,總潛在里程碑價值高達52億美元。石藥集團與阿斯利康簽署戰略研發合作與授權協議,雙方將依托石藥集團專有的緩釋給藥技術平臺及多肽藥物AI發現平臺,聯合開發創新長效多肽藥物,本次合作潛在總金額高達185億美元……
業內表示,“質與量的雙重躍升”成為2025年中國藥企出海交易的顯著特征,交易標的已從小分子仿制藥或fast-follow類藥物,轉向First-in-class靶點、下一代抗體技術(如雙抗、ADC)、細胞與基因療法(CGT)以及AI驅動的藥物發現平臺等,中國藥企正以更自信的姿態融入全球醫藥創新體系。
一系列巨額交易,不僅是一組亮眼的數據,更是中國藥企創新能力、研發實力與國際競爭力全面提升的證明。未來,隨著創新投入的持續加碼、技術平臺的不斷完善,中國藥企有望誕生更多創新成果,在全球醫藥創新的舞臺上綻放更耀眼的光芒,為全球患者帶來更多新的治療選擇。
免責聲明:在任何情況下,本文中的信息或表述的意見,均不構成對任何人的投資建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