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藥網 政策法規】 2021年2月1日起,《醫療機構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和《零售藥店醫療保障定點管理暫行辦法》,(簡稱“兩定辦法”)正式施行。兩份重磅文件的施行,為未來定點醫院、定點藥店的管理進行了定調,并鼓勵藥店在醫療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平臺上采購藥品,并真實記錄“進、銷、存”情況。
隨著醫藥衛生體制不斷深化,醫療衛生服務體系發展迅速,特別是醫養結合、“互聯網+醫療”等新的醫療服務需求不斷增加。國家醫療保障局出臺了全國統一的新版“兩定辦法”,通過簡化申請條件、優化評估流程、完善協商談判機制,推動擴大醫療資源供給,為公眾提供更加適宜且優質的醫療和藥品服務。
相關人士表示,新的“兩定辦法”是今后醫保工作的重要依據,是定點醫療機構(藥店)確定、運行管理、動態管理,以及經辦管理服務、監督的標準化規定。
據了解,本次“兩定辦法”充分體現了“放管服”精神,符合條件的零售藥店可以通過申請簽訂醫保協議納入醫保定點管理,并明確了協議簽訂的基本條件、流程及審核時間。醫保行政部門、醫保經辦機構和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之間的權責關系更加清晰。醫保經辦機構和醫療機構、零售藥店是協議的主體,醫保行政部門對定點申請、專業評估、協議訂立、協議履行和解除等流程進行監督。
業內表示,醫保局發布的“兩定辦法”,明確符合條件的醫療機構和零售藥店可以通過申請簽訂醫保協議納入醫保定點管理,提升了審批效率。此外,“兩定辦法”也明確了定點零售藥店的申請條件,強化了監督與管理。處方外流持續加速,對于日趨嚴格的申請條件與管理制度,連鎖藥店體制更為完善,具備獲得處方外流帶來銷售增長的優勢。
而市場對于“兩定辦法”關注的點在于,符合規定的處方可以流轉到實體藥店取藥或由實體藥店配送的模式,而定點零售藥店可憑定點醫療機構開具的電子外配處方銷售藥品。
此次政策,進一步推動處方外流的步伐,且對互聯網醫療機構網售處方藥的政策仍未明確,這對于線下零售藥店而言,短期內將繼續享受處方藥帶來的客流量,增加了產品的銷量,尤其在集采背景下,藥店議價能力得以提升。此次政策定調后,統籌藥店有望加速放開,更好承接處方流轉,帶來增量客流與支付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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